進度報告:
2月16日上午10:00
接電話的姚小姐聽完我的說明,
請我寫電子郵件給她,好讓她呈給公司處理。
2月16日下午7:00
我把電子郵件寄出去了。
2月24日接到馬航電話,確認已收到申訴,
過境旅館的部分需提交單據,
至於行程延誤的損失,待收到單據後,
一併呈報公司求償(沒有一定的標準可循)。
3月3日接到馬航通知,確認賠償(一共經過6個工作天):
一張台北往返吉隆坡的機票五折券,限本人一年內使用。
請注意,機票打五折,稅金不打折哦。
用這張票到吉隆坡,再轉乘Air Asia的廉價航班,
飛往印度或澳洲,也未必省下多少,
因為轉機的時間要多花住宿費。
另一個可能是搭乘商務艙,
但,馬航的商務艙不能跟其他航空公司相提並論的。
結論:雞肋一根。
3月23日:收到馬航郵寄的支票,
值得注意的是,費用係以馬幣計價,
而非我實際支付的新台幣,所以我損失了匯差18元。
以下是心理建設:
利用週末假日,在家昏睡兩天,休養體力,
也斷斷續續上網搜尋有關班機延誤的部落文,
開始給自己心理建設。
首先是認清,航空公司的賠償,永遠不會讓客戶滿意。
我損失的有:
- 整整一天的時間。
- 回台灣之後,分頭和馬航訂位組、行政組、保險公司交涉的時間。
- 體力損耗:直到飛機起飛前都不能徹底休息,到機場後還要自行尋找過境旅館,隔天一早再趕到機場,若是睡過頭,行程延誤就又回不了家。
- 心理壓力:跟家人取得聯繫的壓力,跟地勤人員交涉的壓力,在異鄉尋找過境旅館的壓力,行李遺失後張羅現金回家的壓力。
- 經濟損失:預借現金手續費、過境旅館費用、聯絡事情的電話費(傳真文件,我用的還是免費的網路服務呢)。
寫到這裡,忽然很羨慕歐盟的乘客,
歐盟有規定,在歐盟境內起降的班機,
只要不是因為天候的關係、延誤三小時以上,
乘客可向航空公司求償,最高可獲得600歐元。
想到馬航和華航地勤人員的服務態度,
可以預知,跟航空公司求償將面對很多困難。
不如改個方向,申請保險公司理賠,
只要馬航給我班機延誤證明,
我還是可以透過信用卡提供的旅遊不便險,
來支付當天的住宿開銷。
乍看之下這麼做比較簡單,細想之後卻又不盡然。
首先,班機延誤證明,不知哪時才能開立?
航空公司說,要發電報到國外確認航班資訊,這一來一往,
保險公司人員也明示,馬航的班機延誤證明有時不好拿哦。
其次,保險公司也是會刁難的,
若馬航開立的證明有問題,保險公司拒賠,
我還是得向馬航求償。
如果要簡化流程,
還是要先向問題的源頭馬航來求償,
至少把過境旅館的費用賠給我。
不然我打算把部落客的分享文貼給他看,
同樣是轉機超過八小時,
人家入住的可是高級旅館,
我們這些因為馬航班機故障而被迫停留的旅客,
反而得自己張羅?
更別說同一班飛機乘客之間的差別待遇。
萬一馬航拒賠,那就聯絡消保官,02-3356-7706~8,
請消保官給我建議。
做好萬全的心理建設,星期一要來打電話了。
ps.要是馬航只肯賠過境旅館費用,我還是找保險公司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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